說明 |
請各校於9/23(二)之前
上傳桃園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領域教學研究會採學習社群模式運作實施計畫之
附件二與附件三-1以供初審之需,謝謝!!
檔名請以下列格式呈現-->103學年度OO國中OO領域社群運作初審資料
附件為申請範例可供各校參考
編列經費注意事項:
1. 因場地皆在校內,原則上不能編列場地布置費,但考量學校經費編列有不方便之處,允許500元以下之場地布置費。
2. 外聘講師指的是非 桃園縣編制內教師(意思就是不領縣府薪水的就算外聘講
師,e.g.:國立武陵高中XXX教師,國立中央大學XXX教授)
3. 若為縣內教師(含退休教師)或校內教師,則屬於內聘講師,若為校內老師,則須附上講授大綱
4. 教材教具費不得超過1,500元,雜支不得超過375元(並請在附註欄對欲購買品項稍加說明,e.g.:紙張,文具,海報,光碟...等)
5. 外聘諮詢出席費為一次2,000元,內聘諮詢出席費為一次1,000元
6. 不得編列茶水費,審查一定不會通過
7. 印刷費編列以人次計,社群人數若為8人,印刷費最多就是800元
8. 經費概算表項次名稱請依照經費編列標準之名稱填寫(e.g.: 內聘教師鐘點費不要只寫內聘教師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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