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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填報
1.依據中華民國103年11月3日桃教督字第1030080553號函辦理
2.請各校於104年1月16日前檢附辦理情形(學期成果報告─自我檢核表、
簽到表等相關社群運作附件上傳至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(http://163.30.76.47)
辦理學期運作成果報結,學期成果報告-自我檢核表空白電子檔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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