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 |
1.本計畫申請通過名單共計14所學校,另會正式函文至各校。通過名單請詳見附件。
2.煩請各校承辦人協助並配合以下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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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請於活動辦理完畢二週內,將統一收據(繳納人:桃園市立瑞坪國中)、「黏貼憑證」(如附件三)及「匯款帳號明細表」 (如附件四)寄瑞坪國中(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535號)顏秀真主任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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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活動成果冊部分,請將研習當天相關講義、成果照片6張及教師個人學習成長心得等資料(如附件五),整份掃描成一式後上傳至http://ceag.tyc.edu.tw/ceag_school/ →「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成果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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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。
敬祝 教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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