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110年12月6日桃教中字第110011315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申請通過名單共計22校,詳如附件一。
三、煩請各校承辦人協助並配合以下事項:
(一)請於活動辦理完畢二週內,將統一收據(繳納人:桃園市立瑞坪國中)、「黏貼憑證」及「匯款帳號明細表」寄瑞坪國中(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535號)黃郁喬教師收。
※憑據務必在登記【所得登記】,蓋出納組長職章。
(二)請於活動辦理完畢一個月內,將成果冊儲存成Word 文件檔,簽到表、研習當天相關講義及教師個人學習成長心得(紙本或電子表單擇一)等紙本資料掃瞄成PDF,成果照片6張依序上傳至http://ceag.tyc.edu.tw/ceag_school/school.php →「110學年度國中小教師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成果冊」。
(三)上述資料如附件二,請自行下載使用。
四、本計畫申請通過名單之講師所屬學校,建請以課務自理的原則下核予講師公假登記。
五、本計畫延長申請時間:目前尚有場次可申請,延長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月17日(一)止,額滿則提前截止。審核結果將公告於「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-學校資料系統」的「最新消息」(網址:http://ceag.tyc.edu.tw/ceag_school/zr_index.php),並另行函文公布審核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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