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市教育局112年10月12日桃教中字第112010274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第二期第二次申請通過名單共計6校(詳如附件一)。
三、本計畫申請通過名單之講師所屬學校,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講師公假登記。
四、另,敬請各校承辦人協助並配合以下事項:
(一)請於活動辦理完畢二週內,將統一收據(繳納人:桃園市立楊梅國中)、「黏貼憑證正本」及「匯款帳號明細表」郵寄楊梅國中秀才分校(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)林湘婕教師收。
(二)請於活動辦理完畢一個月內,將成果冊儲存成Word文件檔,簽到表、研習當天相關講義及教師個人學習成長心得(紙本或電子表單擇一)等紙本資料掃描成PDF ,成果照片6張,依序上傳http://ceag.tyc.edu.tw/ceag_school/school.php →「113學年度國中小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--第二期(113年1月至7月)成果冊」。
五、檢附本案通過申請名單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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