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進教學活動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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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 起: 2017-04-18 迄: 2017-04-18
領域/議題 團務3
活動分類
專業成長活動 其他

年度:106

活動對象 校長
活動地點 新明國小校史室
活動場次 106
參與人次 40
活動名稱 106課程計畫審閱備查準備會議
課程及講師 林瑞錫
實施內容 學校課程計畫乃結合學校教師、社區家長、行政等資源,使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充分發揮效能。在教學前規劃學校學生整體學習的課程設計,以文件的方式呈現,作為教師課程與教學活動的藍圖。並可與家長溝通獲得信賴與支持,以期保證課程實施的品質。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、精進教學,協助各校規劃學校課程,落實學校課程發展,特訂定本要點。
備註說明
相關連結
滿意度 0.0
學員意見
成效評估
檢討改進 一、因應國教署要求,私立學校必須參加課程計畫審查,教學組長研習要特別標示私立學校的教學組長要參加研習。
二、私立學校的課程計畫,學習領域節數要比照公立學校,並且要追蹤計畫內容。
三、「品德」教育 、「品格」教育之用字無需特別規範。
四、由小教科提供正確上傳表頭做為撰寫依據,並加上國教署函文。
附件:核定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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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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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活動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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