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進教學活動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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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 起: 2017-07-17 迄: 2017-07-17
領域/議題 團務3
活動分類
專業成長活動 其他

年度:106

活動對象 校長
活動地點 新明國小校史室
活動場次 3
參與人次 40
活動名稱 106課程計畫審閱備查初審會議
課程及講師 小教科鄭凱仁科長,新明國小林瑞錫校長
實施內容 學校課程計畫乃結合學校教師、社區家長、行政等資源,使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充分發揮效能。在教學前規劃學校學生整體學習的課程設計,以文件的方式呈現,作為教師課程與教學活動的藍圖。並可與家長溝通獲得信賴與支持,以期保證課程實施的品質。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、精進教學,協助各校規劃學校課程,落實學校課程發展,特訂定本要點。
備註說明
相關連結
滿意度 0.0
學員意見
成效評估 *105年度審查初審不通過需複審的學校國中小合計126所
特教需複審的23所
*106年度審查初審不通過需複審的學校國中小合計93所
特教需複審的0所
檢討改進 本府對於各校學校課程計畫,得列入追蹤管制與輔導,隨時抽訪學校違反本要點規定之教育人員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附件:核定公文
附件管理 files717初審開會通知公文di
附件:計畫
附件管理 files修正424版2.106學年度桃園市國民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要點
files修訂424版1.106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要點_(1)
附件:活動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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