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日期 |
起:
2019-07-23 迄:
2019-07-23 |
領域/議題 |
國小總召組 |
活動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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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對象 |
校長 |
活動地點 |
新明國小校史室 |
活動場次 |
1 |
參與人次 |
40 |
活動名稱 |
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審閱備查-複審會議 |
課程及講師 |
鄭凱仁科長,林瑞錫校長 |
實施內容 |
一、各校共通性問題:
(一)在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部分:
1.學校課程計畫及各項計畫「依據」部分應將教育部及本市所頒布相關計畫列入。
2.各年級各領域/科目及各彈性學習課程名稱及節數應符合課綱規定。
3.學校應詳列畢業考或會考後至畢業前的課程方案。
4.學校應訂定校本課程評鑑注意事項。
(二)在領域課程及校訂課程規劃部分:
1.領域課程節數應符合教育部規定:一年級依108課程綱要規劃,二至六年級應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進行規劃。
2.四大類別彈性學習課程應依108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名確分類。
3.依教育部規定,第一學習階段領域課程不得出現英語相關課程;校訂應以跨領域課程進行規劃,課程名稱亦不得以「英語」或「美語」課程呈現。
(三)各組審查未通過學校,請委員依各校待修正事項持續協助輔導,於108年7月22日前內完成課程計畫備查。 |
備註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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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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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意度 |
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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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意見 |
1部分私校課程計畫的撰寫問題很多而且不太配合上傳時程.
2部分教學組長或學校主任出國,課程計畫修改找不到負責人,只能直接聯絡該校校長. |
成效評估 |
108年7月23日複審結果如下:
一、國中組:複審未通過學校(共計1校):漢英高中國中部。
二、國小組:複審未通過學校(共計4所):內壢國小、諾瓦國小、頭洲國小、
奎輝國小。
三、上開學校請委員協助輔導,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。 |
檢討改進 |
依據本次審閱備查結果提出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「學校課程計畫」 審閱備查應修正事項如下:
一、有關課程計畫撰寫相關會議及研習,請私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。
二、各校課程計畫業務須指定專責人員負責,並於每學年課程計畫完成備查作業後,始得進行業務移交,避免權責不清或未於期限內完成 學校課程審閱備查事宜。
三、109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將納入藝才班及體育班課程計畫,上傳項目格式亦需同步進行修正。
四、因應學校藝才班及體育班課程計畫納入備查,課程計畫撰寫相關會議及研習對象應含括各校特教組長及體育組長。
五、本市私立學校未依規定辦理課程計畫審閱備查者,將免除其「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」條款。
六、各校課程評鑑檢核表,應依據本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評鑑注意事項檢核表進行修正,以完備課程設計、課程實施及課程效果等 三層面之評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