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日期 |
起:
2020-04-14 迄:
2020-04-14 |
領域/議題 |
中教科 |
活動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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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對象 |
校長 |
活動地點 |
新明國小 |
活動場次 |
1 |
參與人次 |
53 |
活動名稱 |
桃園市「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校課程計畫」審閱備查計畫籌備會議 |
課程及講師 |
林瑞錫校長 |
實施內容 |
學校課程計畫乃結合學校教師、社區家長、行政等資源,使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充分發揮效能。在教學前規劃學校學生整體學習的課程設計,以文件的方式呈現,作為教師課程與教學活動的藍圖。並可與家長溝通獲得信賴與支持,以期保證課程實施的品質。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、精進教學,協助各校規劃學校課程,落實學校課程發展,特訂定本要點。 |
備註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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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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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意度 |
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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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意見 |
1-請提供針對個別學校108學年度課程計畫審查意見列表,以提供109學年度審查委員繼續追蹤學校修正情況。
2-課程計畫審閱備查事項有關本市一般性補助款評分項目,建請各校課程計畫業務須指定專責人員負責,並於學年度人員更動時列入移交。 |
成效評估 |
1.成立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委員會,負責研議、審閱、輔導各校完成備查程序
2.經本局審閱備查後,請各校將學校課程計畫於109年8月24日(星期一)前上傳至學校網站首頁,以利家長學生查詢。 |
檢討改進 |
1.本市學校針對校外人士入校教學之「校訂課程計畫重點項目檢核表」,請各校在學期開始前由課發會審查通過留校備查,不列入本案審閱備查表件。
2.本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「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課程計畫」由局端發文另案審查,通過後放入學校課程計畫。
3.109學年度課程計畫重點項目檢核表新增藝才班與體育班資料,修正109學年度課程計畫重點項目檢核表,另增加體育班藝才班審查上傳資料夾
4.109課程計畫審閱備查檢核表內容按去年格式有微調以利上傳及審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