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進教學活動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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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 起: 2020-07-15 迄: 2020-07-15
領域/議題 國小總召組
活動分類
專業成長活動 國中小學校長

年度:108

活動對象 校長
活動地點 新明國小
活動場次 1
參與人次 50
活動名稱 桃園市「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校課程計畫」審閱備查計畫初審會議
課程及講師 林瑞錫校長
實施內容 學校課程計畫乃結合學校教師、社區家長、行政等資源,使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充分發揮效能。在教學前規劃學校學生整體學習的課程設計,以文件的方式呈現,作為教師課程與教學活動的藍圖。並可與家長溝通獲得信賴與支持,以期保證課程實施的品質。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、精進教學,協助各校規劃學校課程,落實學校課程發展,特訂定本要點。
備註說明
相關連結
滿意度 0.0
學員意見 一、各校共通性問題:
(一)、在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部分:
1.學校課程計畫及各項計畫「依據」部分應將教育部及本市所頒布相關計畫列入。
2.學校應詳列畢業考或會考後至畢業前的課程方案,建議明年加入時程規劃。
3.學校課程評鑑檢核表應上傳109學年度表格,108學年度評鑑結果留校備查。
4.法律規定之教育議題應於學校行事曆列出實施日期。
(二)在領域課程及校訂課程規劃部分:
1.彈性學習課程應依總綱規定明確分類。
2.教科書更換版本應函文教育局,並列明備查文號。
3.各校停補課、居家學習及成績評量計畫,非僅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應修正適用範圍。
(三)體育班課程計畫:
1.課程計畫應列明計畫依據。
2.應列入體育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。
3.課程計畫編碼列冊。
成效評估 經本局審閱備查後,請各校將學校課程計畫於109年8月24日(星期一)前上傳至學校網站首頁,以利家長學生查詢。
檢討改進 各組審查未通過學校,請委員依各校待修正事項持續協助輔導,於109年7月21日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。
附件:核定公文
附件管理 files109.715會議公文.15初審公文_print
附件:計畫
附件管理 files4.8-109學年度桃園市國民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要點_up
files4.8-109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要點
附件:活動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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