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進教學活動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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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 起: 2020-10-10 迄: 2020-10-10
領域/議題 國小總召組
活動分類
輔導團總團 團員遴選與團員增能

年度:109

活動對象 輔導團成員
活動地點 桃園國中2樓校史室/育達高中
活動場次 2
參與人次 100
活動名稱 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服務及傑出貢獻團員表揚實施計畫
課程及講師
實施內容 一、 依據
(一)教育部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。
(二)桃園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。
(三)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。
二、 目的
(一)建立團員自我激勵制度,鼓勵團員積極正向發展。
(二)獎勵團員投入備觀議課專業共學,達成教學輔導協作服務之目標。
(三)鼓勵團員積極投入新課綱素養導向教學及研究工作,追求卓越績效表現。
三、 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(二)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(三)承辦單位: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
四、 表揚對象資格與條件
(一)對象
凡本市現職教師或擔任行政人員且為現任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者【含總召集人、副總召集人、課程督學、幹事、召集人、副召集人、專任輔導員及兼任輔導員】,對輔導團有傑出貢獻者。
(二)條件
1.團員服務年資可跨領域/議題、跨職稱累計;如未連續擔任團員,服務年資中斷者,得分年度採計總服務年資。
2.積極參與團務運作,從事輔導員工作盡心盡力,品行操守端正,深受團員肯定。
3.充分發揮專業精神,對輔導團具有特殊貢獻之優良事蹟。在其專業領域有創新、顯著發展,於輔導小組內有特殊貢獻,執行績效卓著。
五、 評選程序
(一)初審
1.各輔導小組之團員,應配合繳交初審一覽表(附表一)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並由各輔導小組提報推薦表(附表二)或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,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
2.服務貢獻團員獎
(1)獎項分為:【超群獎】、【績優獎】、【卓越獎】、【標竿獎】及【典範獎】。
(2)受提報推薦者應配合繳交積極參與團務運作之事實、教學專業與創新事例及其它優良事蹟等相關佐證資料,連同推薦表(附表二)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
(3)由評選委員會擇優選出獲獎名額:【超群獎】37名、【績優獎】18名、【卓越獎】12名、【標竿獎】2名及【典範獎】2名。
3.傑出貢獻團員獎
(1)【傑出召集人組(含副召集人)】
由總召集校長組推薦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之團員者,受推薦者應配合繳交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並由各輔導小組提報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,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每年至多表揚2名。
(2)【傑出輔導員組】
每一輔導小組至多推薦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之團員一名,受推薦者應配合繳交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並由各輔導小組提報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,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每年至多表揚8名。
4.繳件時間: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(一)下午5時止,逾期交件者,視同放棄申請。
(二)複審
1.由教育局組成評選委員會。
2.複審時間:108年10月5日(六)上午11時。
3.辦理複審時,複審委員視需求,得請通過初審人員列席說明。
4.經評選獲頒【傑出召集人組(含副召集人)】及【傑出輔導員組】團員者,三年內不得再被推薦同一類別獎項表揚。
備註說明
相關連結
滿意度 90.0
學員意見 (一)建立團員自我激勵制度,鼓勵團員積極正向發展。
(二)獎勵團員投入備觀議課專業共學,達成教學輔導協作服務之目標。
(三)鼓勵團員積極投入新課綱素養導向教學及研究工作,追求卓越績效表現。
成效評估 1.促進團員積極進取貢獻所學於輔導團;
2.增進團員於群體裡的向心力;
3.分享交流專業成長
4.經評審委員會初評,服務貢獻團員:超群獎二十人;績優獎十四人;卓越獎二人;標竿獎一人,總共為三十七人。
檢討改進 進行頒獎時,使用獎狀匣美觀大方,但實際上領獎者無需匣子,不方便收藏,考量下次可以使用證書夾代替。
附件:核定公文
附件管理 files1080086920團員表揚經費核定函
附件:計畫
附件管理 files(1080920修正)108學年度國教輔導團服務及傑出貢獻團員表揚計畫(無經概)
附件:活動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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