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進教學活動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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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 起: 2020-10-20 迄: 2020-11-19
領域/議題 國小總召組
活動分類
輔導團總團 團員遴選與團員增能

年度:109

活動對象 輔導團成員
活動地點 新街國小
活動場次 1
參與人次 25
活動名稱 國民教育輔導團服務及傑出貢獻團員表揚實施計畫
課程及講師
實施內容 一、目的
(一)建立團員自我激勵制度,鼓勵團員積極正向發展。
(二)獎勵團員投入備觀議課專業共學,達成教學輔導協作服務之目標。
(三)鼓勵團員積極投入新課綱素養導向教學及研究工作,追求卓越績效表現。
二、表揚對象資格與條件
(一)對象
凡本市現職教師或擔任行政人員且為現任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者【含總召集人、副總召集人、課程督學、幹事、召集人、副召集人、專任輔導員及兼任輔導員】,對輔導團有傑出貢獻者。
(二)條件
1.團員服務年資可跨領域/議題、跨職稱累計;如未連續擔任團員,服務年資中斷者,得分年度採計總服務年資。
2.積極參與團務運作,從事輔導員工作盡心盡力,品行操守端正,深受團員肯定。
3.充分發揮專業精神,對輔導團具有特殊貢獻之優良事蹟。在其專業領域有創新、顯著發展,於輔導小組內有特殊貢獻,執行績效卓著。
三、評選程序
(一)初審
1.各輔導小組之團員,應配合繳交初審一覽表(附表一)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並由各輔導小組提報推薦表(附表二)或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,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
2.服務貢獻團員獎
(1)獎項分為:【超群獎】、【績優獎】、【卓越獎】、【標竿獎】及【典範獎】。
(2)受提報推薦者應配合繳交積極參與團務運作之事實、教學專業與創新事例及其它優良事蹟等相關佐證資料,連同推薦表(附表二)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
(3)由評選委員會擇優選出獲獎名額:【超群獎】25名、【績優獎】17名、【卓越獎】9名、【標竿獎】2名及【典範獎】2名。
3.傑出貢獻團員獎
(1)【傑出召集人組(含副召集人)】
由總召集校長組推薦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之團員者,受推薦者應配合繳交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並由各輔導小組提報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,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每年至多表揚2名。
(2)【傑出輔導員組】
每一輔導小組至多推薦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之團員一名,受推薦者應配合繳交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並由各輔導小組提報推薦表(附表三)及相關佐證資料,依序裝訂成冊後(含封面、目錄)送評選委員會。每年至多表揚8名。
4.繳件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(三)17時止,逾期交件者,視同放棄申請。
(二)複審
1.由國民教育輔導團執行秘書、輔導委員、課程督學、國民中小學總召集人、副總召集人及各輔導小組召集人代表7人組成評選委員會。
2.複審時間:109年10月20日(四)10時00分(新街國小會議室)。
3.辦理複審時,複審委員視需求,得請通過初審人員列席說明。
4.經評選獲頒【傑出召集人組(含副召集人)】及【傑出輔導員組】團員者,三年內不得再被推薦同一類別獎項表揚。
備註說明
相關連結
滿意度 89.0
學員意見 可以讓團員之間形成正向學習及激勵風氣,帶領著輔導團具備更大能量,引領教學現場精進。
成效評估 (一)建立團員自我激勵制度,鼓勵團員積極正向發展。
(二)獎勵團員投入備觀議課專業共學,達成教學輔導協作服務之目標。
(三)鼓勵團員積極投入新課綱素養導向教學及研究工作,追求卓越績效表現。
檢討改進 1.審查過程中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輔導小組辦理資格條件初審作業,可以嚴格要求團員檢附年度聘書,以資證明個人年資。
附件:核定公文
附件管理 files376735100E_1090083099_print
附件:計畫
附件管理 files4-4-2_國民教育輔導團服務及傑出貢獻團員表揚實施計畫(無經概)
附件:活動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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