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日期 |
起:
2024-03-20 迄:
2024-07-12 |
領域/議題 |
國小總召組 |
活動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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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對象 |
校長 |
活動地點 |
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小 |
活動場次 |
4 |
參與人次 |
220 |
活動名稱 |
桃園市「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校課程計畫」審查暨審查人員增能研習 |
課程及講師 |
萬榮輝校長、羅淑華校長 |
實施內容 |
(一)課程計畫委員籌備會議:113年3月20日(三)
(二)課程計畫審閱人員增能研習及審閱委員說明會:113年5月7日(二)
各校課程計畫上傳分兩階段:
1.第一階段上傳彈性課程:113年5月15日(三)至5月25日(六)
2.第二階段上傳其他部分:113年6月15日(六)至6月25日(二)
委員審查及輔導分兩階段:
1.第一階段彈性課程:113年5月25日(六)至6月10日(一)
2.第二階段其他部分:113年6月25日(二)至7月10日(三)
(三)課程計畫審查會議第一次:113年6月11日(二)
第二次:113年7月12日(五) |
備註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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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SqCy77pWgtgq2VrC5q1JqRA9CLctz1_H?usp=sharing |
滿意度 |
95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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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意見 |
一、課程計畫委員籌備會議:議定本市課程計畫撰寫表件及審閱重點
二、課程計畫審閱人員增能研習及審閱委員說明會,有關本市課程計畫撰寫審閱要點討論,分兩階段上傳。
三、課程計畫審查會議:委員依據審查各校狀況提出討論,並作為下學年度精進課程計畫推動之目標。 |
成效評估 |
一、由教育局成立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委員會,負責研議、審閱、輔導各校完成課程計畫備查程序。
二、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結果,計國小188校、國中70校參與,含普通班課程計畫、特殊班班課程計畫、藝術才能班課程計畫及體育班課程計畫,全數通過。
三、依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,本計畫除提供學校審查改進意見外,各組進一步評選撰寫優良學校予以獎勵。 |
檢討改進 |
一、普通班彈性學習課程計畫:
(一)課程名稱:應為跨領域課程,不得僅為部定課程單一領域延伸或出現部定領域名稱,例如:「閱讀」及「生活國際」等課程名稱。
(二)議題融入:未繕寫指標、內涵。
(三)學習重點(含學習內容及學習表現):
1.領域名稱誤植:不應沿用九年一貫之領域名稱,請各校應依108新課綱公布之領域名稱撰寫,例如:語文領域-國語文、語文領域-英語文、綜合活動領域、藝術領域、自然科學領域、生活課程等。
2.學習內容及學習表現未能涵蓋2個;(含)以上之領域領綱(例如:資訊議題、科技議題為同一領綱,非跨領域)或引用不相同之領域領綱。
3.學習內容未引用之領綱,學習表現中不宜引用。
4.未正確引用階段別(國小低年級:第I階段、國小中年級:第II階段、國小高年級:第III階段、國中七八九年級:第IV階段),並應避免跨階段引用。
5.國小低年級國際教育未用桃園市版英語指標;科技教育課程指標未用新版指標。
(四)學習目標:
1.應含認知、技能與態度等3個面向。
2.不同年級學習目標應有所區隔,以符應不同學習階段成長。
(五)課程內容:
1.閱讀、國際教育/認識世界等課程內容規劃不宜為單一領域(國語文、英語文)之課程延伸。
2.各單元課程內容、表現任務及評量規劃之內容無差異。
3.內容規劃未能考量實際涵蓋節數,僅進行簡要撰寫。
4.其他類課程部分:單元名稱僅寫出「班級經營」、「學校活動」、「宣導活動」等(家庭教育、性別平等教育、自主學習),課程內容缺乏規劃。
(六)表現任務:撰寫內容與學習目標相同,未能做出總結性及具體性之任務規劃。
二、體育班課程計畫:
(一)週數未符應課程計畫。
(二)未上傳課程規劃小組的會議紀錄。
(三)各專項的三年課程目標皆相同。
三、藝才班課程計畫:
(一)藝才班不同科目應有不同之學習目標,對應指標與議題應與科目相關,而非全部納入,且學習階段之代碼應標示正確。
(二)各項藝才班別之各類課程皆應依學習重點逐週規劃教學大綱,敘寫應詳實,而非籠統帶過。
(三)藝才班課程計畫格式及內容應依12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辦理,各領域科目及節數不應任意調整及刪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