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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
轉知115學年度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,歡迎加入藝術領域分團!
2026/06/10 / 藝術_國小
歡迎優秀 國小藝術教師 加入桃園地方輔導團~~
一、受理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(星期四)止,每人限報名1個課程/領域/議題分團,不得跨分團報名。
二、有關輔導員遴選相關事項摘要如下(餘詳見附件):
(一)遴選資格:
1、本市現職國中小編制內合格教師,實際擔任教學年資 屆滿3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,有具體事蹟或證明文件者。
2、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 條之各款情事者,且最近3年內考績未考列四條三款以下者。
(二)報名方式:
請備妥下列表件(一律以A4格式列印),掛號郵寄至「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,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收」,並於信封空白處註明「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(1) 報名資料審查表(附件1,續任則免)正本。
(2) 報名表(附件2)正本(推薦人部分可由所屬服務學校校長、各分團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推薦簽章)。
(3) 服務學校同意書(附件3)正本。
(4) 個人教學檔案資料(附件4,續任則免)影本,A4紙張、格式不拘,至多10頁。
(三)遴選程序:
1、續任輔導員:輔導員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本府教育局彙辦遴選作業。
2、新進輔導員:
(1) 本府教育局辦理資格條件審查作業(附件1-4),所送資料經審查合格者,通知參加面談(時間及地點視報名情形由各分團另案通知)。
(2) 審閱書面資料(占40%)、面談(占60%),總分100分。若總分未達80分者,得不足額錄取。
(3) 成績達標準者原則依評定分數高低擇優錄取。如總分相同時,依序比較書面審查及分團專業需求,成績高者為優先。
相關附件: